关于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与推荐、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复核、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确认,拟遴选认定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58个、改革试验区16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4月7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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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6096231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30日